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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院修正房屋稅條例 10萬元以下房屋免稅限三戶
 
打炒房再出招,行政院昨(22)日通過《房屋稅條例》修正,讓住家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
免稅適用範圍,排除法人、自然人全國持有三戶以上者,以防堵將不動產分割小坪數來規
避稅負,預計今年7月上路、明年5月申報時適用。

財政部次長李慶華在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,在修法後受影響不再適用免稅者,法人
人數約1.08萬餘人、3.82萬多戶、影響稅收金額約3,200萬元;自然人三戶以上者為1.86
萬餘人、4.78萬多戶、影響稅收金額約2,700萬元。

根據現行《房屋稅》規定,只要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,即可適用免徵房屋稅的
範疇,而且沒有戶數限制,也因此導致部分包租公、包租婆,只要將房產分割成小坪數,
讓房屋評定現值低於10萬元,就可避稅。

為此,行政院院會通過財政部擬定的本項修正,將避免房屋所有人藉編釘或增編房屋門牌
號碼,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出租獲利,卻適用低價房屋免稅規定。

本次修正,屬於「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」的短期措施。為使本次修正能搭配「房地合一稅
2.0」、「實價登錄2.0」實施,因此訂在今年7月起上路,於明年5月申報房屋稅時適用。

李慶華表示,自然人現在持有超過三戶低價屋,在修法之後,可於2021年7月1日到7月
31日間,至稅捐機關擇定適用免稅是哪三戶,若沒擇定,就由稅捐機關從優擇定。

李慶華說,修法後才持有超過三戶者,須在持有逾三戶事實發生的30天內,向稅捐機關
申報擇定免稅範圍,若民眾持有三戶以下,則無須申請,稅捐機關將主動透過系統設定
免稅。
2021-04-23 經濟日報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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