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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三條件 換屋也可抵減房地合一稅
 
近兩年台灣各縣市買氣旺,2020年全國買賣移轉房屋棟數達32.6萬棟為近七年來新高,今
年上半年買賣移轉棟數17.5萬棟也是近八年同期新高,主要為各縣市新建案增加與房市買
氣升溫。

財政部南部國稅局指出,民眾不管是先賣舊屋後買新屋還是先買新屋在賣舊屋,只要符合
自住與申請時間條件即可抵減房地合一稅,若為小屋換大屋甚至可以全額抵減稅款。

國稅局官員表示,個人換屋只要為自住用途、兩年內買賣新舊屋、提出申請,滿足這三項
條件即可適用房地合一重購退稅優惠。若為低價屋(小屋)換高價屋(大屋)則可全額核退房地
合一稅,而反過來則可依比例抵稅。

新舊房地必須為自住用途,如個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登記戶籍居住,且無出租、供營
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。如果新屋在五年內改作出租、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等其他用途或再行
移轉時,將會被追繳退稅款。而出售舊房地與購買新房地的間隔時間必須在兩年內,無論
是先購後售或先售後購,新舊房地移轉登記日差距必須在兩年以內。

官員提醒,申請重購退稅時間分為兩種,包括先繳後退、一併抵減。如果是先賣舊屋再買
新屋則屬於先繳後退,通常是在賣舊屋之後一個月內就會報繳房地合一稅,待新屋完成移
轉登記之後,個人要在五年之內向國稅局提出退稅申請。

如果是先買新屋後賣舊屋為一併抵減,可以在申報出售舊房地的房地合一稅時,直接提出
新舊房地證明,扣抵房地合一稅額。官員也指出,個人重購退稅金額主要是出售舊房地的
房地合一稅額、乘以新屋價占舊屋價比率,抵稅金額最高為出售舊房地的房地合一稅額。
2021年9月7日 民眾網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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